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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交通管理局,上海市建委、水务局、城市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建委、市容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建委、市政管理委员会、交通管理委员会;各有关行业协会: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关系到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顺利进行,关系到市政公用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以及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并正确理解《办法》,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决定对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办法》的条文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讲解。现将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26日报到,4月27日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新大都饭店 (8:30开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电 话:010-68319988转5118(销售部)
三、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厅长,各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
2、各省、自治区建设厅以及直辖市各主管部门有关处处长;
3、各行业协会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及有关人员;
4、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所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及有关人员。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城建处组织本建设厅及本省、区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报名和参加会议。请务必于4月23日前将本省、自治区与会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传真到城市建设司综合处。直辖市各有关部门以及各行业协会请分别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综合处陈蓁蓁、李勇军
联系电话:010-68393661、68393089
传 真:010-68394664
会议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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