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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总工程师 王铁宏
(2004年11月19日)
同志们:
全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即将结束, 200多位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业企业的代表出席了大会,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同志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10位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和设计、施工企业代表介绍了他们改革的作法和经验,会议中间还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取得了很多共识,也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两天的会议开得紧张而热烈。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在我国加入WTO过度期即将结束的时候,召开这次会议意义重大,既是总结我国建筑业近年来改革发展的经验交流会,也是在新形势下,如何深化改革的动员会。从会议交流和讨论来看,建筑业企业和各级领导对行业改革工作非常重视,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考,做了很多深入的探索,也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针对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大家也迫切希望国家给予明确的指导和政策的扶持。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也很必要,有利于推进我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加强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
对于支柱产业的定位问题,这次大家都普遍认同,有几组数据可以告诉大家:作为支柱产业,我们国家GDP中,有5万6千亿固定资产投资是靠建筑业来实现的,全国2万3千亿基本建设投入,占GDP的20%;建筑业同时又是一个快速发展的产业,2003年增幅达到20%以上;建筑业同时还是个高竞争或者所是充分竞争的产业,我们有6万多家施工企业,1万多家勘察设计单位;我们还是个高就业率产业,全国从事建筑施工的有5000多万劳务大军。
黄卫同志在会议上作了题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改革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黄部长的讲话系统地总结了建筑业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这些成绩是在座的各位以及全国建设领域同志们共同努力所取得的,这次会议也是对大家工作的一次肯定。黄部长的讲话深刻分析了建筑业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快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大家认为黄部长的报告内容翔实、针对性强、有新意和重要的指导意义。与会代表感到很受鼓舞、启发,也进一步增强了改革的信心,表示回去后要很好地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意见》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希望政策更加明确更加具体,如身份置换、改制成本等应有明确的说法;建筑企业要实现生产方式改革与经济增长方式的统一;信用体系建设应增加对政府诚信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企业应规定改革的时间表等。我们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对建设部的工作,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如要改革市场管理方式,尽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特别要加快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允许工程总承包单位自主选择分包单位;与农业部协调,争取对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支持政策等。建筑业改革政策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能,属于建设部职权范围内的,我们要深入研究,尽快提出有关政策意见,需要国务院其他部门支持的,我们也会加强沟通和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以推进建筑业改革与发展。
总体说,这次全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开得很成功,既总结了我国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又深入研究部署了今后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既有政策层的改革,是对政府加强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又有体制机制层的改革,更多地对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发展提出总体要求;既有宏观层面的分析,又有微观层面的经验交流,与会同志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下面,结合学习黄部长的讲话,通过听取大家的经验介绍,针对大家关注的问题,我再补充谈五点意见。这五点意见包括:建筑业企业体制机制的改革问题;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咨询服务体系问题;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发展方向问题;充分依靠国内工程建设力量等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深化建筑企业体制机制改革问题
建筑企业的改革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包括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等的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包括企业市场定位、业务范围和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等的生产经营体制改革。
关于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可以概括为三项内容:一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二是在此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是深入转换内部机制,最终实现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具体要求等,黄部长在他的重要讲话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关键是如何落实。
首先要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第一,能够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建筑业企业总量大,情况复杂,有的企业规模达数十万人,而小的仅有数十人。设计咨询企业知识人才密集,施工企业劳动密集。针对各类建筑企业的特点,发展不同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建筑业的繁荣与发展。第二,有利于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创业、创新和创造性劳动的积极性,促进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第三,建立在股权多元化基础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必然会产生内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形成良好的信用机制和市场秩序。实践证明凡是企业改造、改组搞得好的地方建筑业发展就快,浙江、江苏两省发展成为我国的建筑强省和大省,当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起步早,走得快,民营建筑企业发展迅速是其重要因素之一。总之,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长远发展的体制保障。
其次要确实行动起来,凡是尚未进行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国有建筑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尽快地进行改革。当前,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从总体上看,中小型建筑企业大部分已完成改制,但中央和省市所属大型国有建筑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还相对滞后。这些企业规模大、人员多,历史负担沉重,改革难度较大。应当说这批国有大型建筑企业的改革始终是建筑业改革的焦点问题,建筑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因为这些大企业是我国建筑业的骨干力量和排头兵,在我国建设领域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提升我国建筑业整体实力的希望所在。因此希望国有大型建筑业企业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克服为难情绪,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依法创造性地推进改革。暂不具备整体改制条件的,可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企业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焕发企业生机和活力。所有的建筑业企业都要抓紧明确企业定位,制定发展目标(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还要定出国际市场的对标);要研究提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包括3到5年的近期规划、10到15年的中长期规划;要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优化产业链;要加强四个创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要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强调完善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获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发挥在建筑业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黄部长在讲话中对企业提出2个方面的要求我感受很深:一是要加强技术创新,注重知识产权工作和企业标准工作。人们通常讲,知识不如知识产权重要,技术不如技术标准重要,所以,企业要特别注重知识产权和企业标准工作。还有人讲,三流企业卖劳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的企业卖技术、超一流的企业就要卖标准,标准就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二是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进技术进步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人才机制。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竞争更具国际化,而企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竞争,人才竞争的本质是人才机制的竞争。因此,如何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人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至关重要。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建设人才工作会议的要求,建设四支队伍:企业领军人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突出两个重点:造就高层次人才和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到四个不唯: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达到两个人人: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实现企业中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和企业本身的发展。我们建筑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应当讲是一个服务性行业,行业的特点是买方市场,人才作用非同一般,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决定性的。如何营造适宜的企业人才机制,包括全面考虑人才在市场竞争中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技术地位等,值得深入思考,我们的大型企业基础非常好,更有利于形成适宜竞争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企业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是服务性行业企业成败的关键。
我们非常高兴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领导与会,我们建设主管部门将全力以赴配合国资委做好我国大型国有建筑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也愿意配合国有大型企业共同与国资委沟通,就国资委所属建筑企业母体改革,二级企业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共同探讨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企业的领导同志更要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和紧迫感,这需要共同来做好沟通工作。所以也希望我们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主意。企业改革有多种模式,比如联想模式的成功经验就可以供大家参考。国有大型建筑业企业母体改革问题包括战略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做强做大,有关部门在文件中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关于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咨询问题
黄部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保证投资效益的同时,也提高建筑业经济增长方式。对此,在《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一次重大改革措施,大院大所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都表示受到鼓舞,各地主管部门同志也都表示支持。
工程总承包(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又称“交钥匙”工程,实质是把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调试)四个阶段发包给一家具有上述功能的工程公司统筹实施系统管理。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全面负责,总承包企业可以依法选择分包商,分包商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方案的整体优化,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合理交叉,特别是有利于技术创新通常能够达到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建设目标。从1987年国务院七部委就联合发布了文件,开始组织工程总承包试点,所有试点项目都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近年来,工程总承包的业主认可度和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这是一个高端市场,是我国大型设计院所、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潜在的核心能力。
项目管理(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实质上是运用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代业主监督总包或勘察、设计、施工等分包企业履行合同,以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当前我国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还不完全理解,甚至限制和制约。为了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体制,我部准备通过此次全国人大修改《建筑法》,推动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但是大家也不要一味地等法律的出台,可以领先一步,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任何改革都是这样。现在应该讲已经发展到推广时期了,因为我们已经有不少这方面的政策了:如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2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84]157号),建设部等5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扩大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试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设[1989]122号),特别是我部去年颁发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还有部分同志要求制定并颁发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资质,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资质是为了管理方便,企业要求颁发资质是因为遇到了市场准入的种种限制。企业资质不宜越设越多,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尚不具备全套资质的大院大所、大型建筑企业如何得以顺利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我们也会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从上述原则出发,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黄部长在讲话中还提出大力发展我国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国际上一般认为工程咨询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将知识和技术应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为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按照国际上通行的看法,工程咨询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建设项目准备阶段的设计、招标、合同谈判;项目实施阶段监督工程承包、设备供应合同的履行;项目总结阶段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总之凡是为业主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都属于工程咨询的范畴。
我部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要密切联系有关协会、学会,共同推进我国工程咨询业的发展。要按照行业有界、企业无界的原则,改进现行的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和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允许具备条件的建筑企业,申领若干种企业资质,在企业资质允许的范围开展多项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申请多个相关专业的注册资格,但仍应在一个建筑企业注册,并在该企业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以促进我国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壮大。我们相信,这项工作的开展必将为我国的建筑业企业特别是科技型的建筑业企业营造一个高端市场,形成新的核心能力。
最近,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建设工程价款清算暂行办法》,该办法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针对建设工程款清算难和结算不规范,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而制定的,是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改革措施。这些都表明,建设主管部门在努力为建筑业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
三、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问题
借这个机会,我谈一下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想法,工程建设关系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是百年大计,做好质量工作,是我们要突出抓的。工程质量保证工作大致应该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企业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设工程最终由企业来完成,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的关键是我们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企业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技术是质量的保证,各建筑企业一定要加大技术投入、注意技术的积累,要发展自己的专有技术、总结摸索先进的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模式。
二是有效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的主要目的也就是保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除了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外,政府还有责任监督其执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政府的监管或政府设定的强制性监督措施,从规划许可开始,我们有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查等多层面的监管制度,这些制度的设定对保证工程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要注意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总结完善,使之更适合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由企业自己决定的事情尽量下放给企业。部里这几年在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上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8月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部长令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以施工图审查为核心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检测工作也在酝酿着改革,同时,质量检查和事故处理的方式方法也更易于操作、更突出实效。希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来思考问题,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不断创新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
三是工程建设诚信制度。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建立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和中国加入WTO的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要抓好质量工作一定要充分利用市场的约束机制,2003年6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情况,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记录备案并予以公布。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有关制度建设,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并以此推进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内的诚信制度的建立,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良性循环。
四是要适时引入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工程保险是减轻工程建设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也是解决因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而拖欠工程款的一个治本之策。同时,质量的好坏、信誉的好坏直接和保费挂钩,也能够有效地刺激企业的质量管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开展了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还准备出台有关实施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关部门和有关试点单位为推动这些保险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也还将继续会同保险机构开发有关险种,制定符合国情和行业特点的保险条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地积极配合,加强宣传和推动工作。我们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对此要予以关注。
五是发挥各级社团组织的作用,依靠行业自律加强管理。行业协会是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市场体制逐渐完善的同时,行业协会对推动质量工作将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政府要利用好协会的积极作用,各级协会也要做好市场引导、技术交流的工作,加强和企业、和政府的沟通,积极协助企业和政府搞好质量工作。
四、关于把握正确的工程建设发展方向问题
目前,我国仍处在经济建设大规模快速发展的时期,在广大建设者的共同努力下,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倾向,在一些城市建设中,某些业主包括政府项目的业主表现得比较浮躁,片面追究“新、奇、特”,崇洋奢华思想严重,忽视建筑的功能,忽视国情和民族传统文化,既增加了不必要的投资,建造成本大幅上升,维修成本加大,同时又给结构安全带来了技术风险,加大了施工难度。
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考虑到社会的发展,又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我国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这其中包括建筑艺术、建筑经济、社会、人文、建筑功能、环保、节能等诸多因素,在经济快速发展并出现某种浮躁和非理性苗头的情况下,如何把握好发展方向,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此,建设部领导高度重视,已经设专题由有关部门组织调研,研究新时期的建设方针。业内专家学者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不久前,《建筑结构学报》第四届编委会在全体会议上开展了《强调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我国基本建设的指导方针,建立科学的建筑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的讨论,引起很大反响,很多院士和大师都亲自参与,部领导也亲自到会倾听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多做研究,用心考虑这个问题,同时也希望我们的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提高专业技术的同时也要注意学习政策理论,研究国情、研究社会和文化,努力创作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精品。
五、关于充分相信和依靠国内的工程建设力量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拥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调整建设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也拥有一大批有技术、有水平、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工作作风顽强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我国的结构计算、预应力技术等很多方面水平都很高,完全能够解决结构计算的问题,施工能力也不断提高,许多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成了一大批大型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总体上是令人放心的。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很大,随着加入WTO后国外同行的不断涌入,建设市场势必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的工程建设从业者在引入国外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的同时,也要努力发挥自己技术好、成本低、服务周到的优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也希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收费、工期和配合上给予国内企业相对公平的市场待遇,这也是建筑市场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在这里我们也要呼吁一下,建设单位要看到国内已经有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队伍,他们更了解国情、熟悉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和实际操作程序,要增强民族自信心,更多地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充分依靠本国的科研、设计、施工力量,建设好自己的工程。光焘部长近日视察北京建筑设计院并对该院建院55年所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他指示,中国建筑师应该成为创造中国现代建筑文化的主体,中国人最知道中国的国情,最了解中国的文化内涵,更知道如何走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大型设计院所承载着引领中国建筑方向的重担。
年底将至,各地区、各部门都开始总结2004年的工作,安排2005年工作。今年年初,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黄部长对2004年工程建设工作提出了:2条主线,1个契机,4个重点的要求,即:“以清欠工程款为主线,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主线,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以修改《建筑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法规体系;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加强标准造价管理为重点,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以加强培训和改善就业环境为重点,为解决“三农”问题作贡献;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的要求。希望大家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我们的工作,并安排好明年的工作。
这次会议黄部长提出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谋划全局,把握方向,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完善标准规范,优化市场环境,请大家学习和掌握,共同为促进我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而努力。另外,不少地区和企业准备了很好的经验交流材料,是这次会议成功召开的基础之一,我代表建设部全体与会同志感谢大家,希望大家多做交流,有关进一步的意见建议也希望大家在回去后积极地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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